解读高血压门诊慢性病准入条件大揭秘

文章来源:脑动脉硬化   发布时间:2017-8-11 8:57:49   点击数:
  

“我有高血压10年了,怎么还不能享受高血压补助?”

“我血压都高到了,还要去参加现场体检哒?”

针对前来参加集体鉴定的高血压患者发出这样那样的疑问,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门诊慢性病补助高血压(Ⅱ、Ⅲ期)的准入条件。

高血压(Ⅱ、Ⅲ期)药费补助准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1条,以及第2、3、4、5、6条中的一条:

1、至少6个月以上的高血压就诊病历资料;

2、左心室肥厚(胸片、心电图、心超);眼底动脉硬化2级以上;

3、高血压伴发脑梗塞、脑出血;

4、高血压伴发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史;

5、高血压伴发肾功能衰竭(血肌酐浓度mmol/L或2.0mg/dL);

6、高血压伴发夹层动脉瘤、症状性动脉闭塞性疾病。

社保中心每个月安排的高血压现场体检,主要做三个项目:眼底检查、心电图和胸片。您发现了吗,对照准入条件,对于参加现场体检的人员来说,血压高低并不是判定是否能获得补助的标准,所以您切勿因参加体检而停服高血压药物哦!如通过检查发现受检人员存在左心室肥厚及眼底动脉硬化2级以上(说明靶器官已受累)情形的,那他就可以获得高血压门诊补助。如果高血压病人参加鉴定后发现自己未获得准入,那就说明他的靶器官还未受累,也不失为一件幸事。

鉴定结果会依据受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发短信通知,鉴定未通过的参保人,如对鉴定结果存疑,可自收到短信起三个月内携带有效证件到社保中心一楼慢性病鉴定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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